关于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问题

2024-05-05 04:50

1. 关于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问题

1、这个合同在法律上属于
无效合同
,因为总公司是
法人单位
,而分公司不是法人单位,而是负责人制。尽管分公司是自负盈亏,但如果在其经营过程中产生违法行为,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2、要达成双方共识,行之有效的办法是总公司必须有决策管理权限,而分公司则没有,分公司只有经营权。

关于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问题

2. 分公司的法人可以设立股东吗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一、该怎么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注册分公司需要材料有: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4、总公司章程;5、总公司股东会决议;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9、其它所需材料。实践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以下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3点,分别是: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有。
三、母公司的子公司能否承担债务
在我国,子公司不能承担母公司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的债务由母公司独立承担,子公司不需要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所注意的法律问题?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流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所注意的法律问题?

4. 分公司能否作为股东设立公司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及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可见,凡依法设立,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可以作为被告或原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第五十三条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必须的吗。法律没有规定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必须的吗。法律没有规定

6. 公司成立分公司问题

一个非常大的错误!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你想要法人资格的话,必须成立子公司!!  子公司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你要成立的话还是得走公司成立的那一套.  而分公司其实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不过我建议你们就设立分公司,然后总公司对你们这个分公司负责.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所以,其实就是去登记就行了.. 带什么材料不太清楚.. 估计要带上总公司的执照那些吧.. 你打个电话到当地的工商局问问就知道了! 记住啊,如果要成立子公司的话就麻烦了,就不是登记这么简单了.. 要符合公司成立的那些规定.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7. 公司成立分公司问题有哪些?

公司成立分公司问题有哪些具体如下:
独立法人资格;对分公司所发生的所有问题全权负责。
市场考察有没有到位,确立在该地区成立分公司不会存在经营问题。
人力资源配置的问题,根据分公司成立的规模而定。
管理制度的问题,参照总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适合当 地人文地理的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问题,你打算分公司财务是独立核算,还是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再根据规模配制财务人员。
分公司人员的食宿问题,包食宿,还是员工自己解决,根据员工的多少来决定。
确立分公司的权责问题,便于能更快更好的开展工作。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公司成立分公司问题有哪些?

8. 公司设分公司需要股东同意吗

法律分析:需要。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务有决定权,所以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